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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运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油电混动新能源公交车全套动力电池更换采购项目(二次)
发布日期:2024-11-05 浏览:658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徽交运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油电混动新能源公交车全套动力电池更换采购项目(二次)。

2.预算金额: 114万元

3.最高限价:每台单价最高限价为 7.6 万元,总最高限价为114 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详见货物需求)的,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采购需求:安徽交运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油电混动新能源公交车全套动力电池更换采购项目(二次)项目,2016年9月底购置的15辆宇通油电混动新能源公交车需更换全套动力电池以及电池仓、高压仓灭火器四只,灭火器启动方式为温控、电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含:所有车带电池均衡系统;各连接高、低压线束;高压箱;BMS;全新电池pack;各紧固件;电池箱体附件;质保服务;中标方自行与车辆厂家协商车辆有关技术对接协议;换电安装(含旧电池拆除);试车等内容。由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承诺在合同签订前能够做到与宇通厂家有关技术的对接,若中标方无法满足上述需求,承担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等相应违约责任。

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在不影响采购方班次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分批次实施,合同签订首付款后30个日历天内投标人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第一台车试车验收。其它14台车更换全套动力电池工程期应在第一台试车验收完成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更换及验收。

6.旧电池处置:全套动力电池换装后,原车25.53度旧动力电池由中标方负责回收,回收旧电池每度电价格不低于70元。投标人承诺的回收总价款在本项目成交货款中抵扣。

7.其他要求:根据工信部《关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事项的公告》的规定:新能源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工作应在确保整车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中标单位为安全责任主体,负责更换电池的全部安全责任。更换的新全套动力电池应是2024年1月1日后生产的产品,满足《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要求,且满足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对于更换动力电池,中标人应提供更换动力电池车辆的车辆识别代码、旧动力电池包数量、旧动力电池包编码,更换后的动力电池包数量、动力电池包编码、生产日期等信息以及电池更换合同(含动力电池安全合规性要求)和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更换电池仓、高压仓四只灭火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否则,不予结算款项,一切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本次采购公告在安徽交运集团网站(/)上发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11  11  100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合肥市胜利路35号,交通饭店三楼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地点)。

五、响应文件启封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到后,采购人将于交通饭店三楼会议室(地点)组织进行响应文件的启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启封会议。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响应保证金,需发响应报名表进行报名。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安徽交运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胜利路35号交通饭店

邮政编码:230011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551-64299058   

电子邮箱:ahjyx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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